长乐家园's Archiver

忆畴昔 发表于 2008-7-23 12:46

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险成村民口中美食

[img]http://news.dnkb.com.cn/upload/pic/20080723/091954475.tl.jpg[/img]


  7月22日上午,长乐市文岭镇阜山村一村民在阜山村码头务工时,无意间在海滩上的草丛中发现了一只“怪鸭”,便将其捕获,准备拿回家下锅。正在巡逻的长乐阜山边防派出所官兵发现后,现场鉴别,确定“怪鸭”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野鸭,便将其解救放生。

我≠零 发表于 2008-7-23 12:52

如果被我发现在的话.抓回去煮了吃了

逗‰豆 发表于 2008-7-23 13:00

楼上的,,,你太缺德了啦,,哼,,,B4

我≠零 发表于 2008-7-23 13:02

不知者不罪啊...

不过,这怪鸭,看过去还真像鸭啊...

泪珠儿圆圆 发表于 2008-7-23 14:22

:yct32: 我不吃鸭肉.建议给楼主加分啊,楼主发了好多新闻呢,谢谢:yct33:

黑侠 发表于 2008-7-23 14:24

是滴该加。。。很赞同

泪珠儿圆圆 发表于 2008-7-23 14:25

黑子为什么我厦门游的分你撤回去了呀:yct48: :yct48:

开心99 发表于 2008-7-23 16:56

我猜那个村民心里肯定很不爽:yct34: :yct34: :yct34:
圆圆你那个加分黑侠可能没撤掉吧?是不是加分太多了无法显示啊?

诠释长乐 发表于 2008-7-23 19:29

看上去跟普通的水鸭没多大分别啊,真的很像,不知者不怪,还好没被吃掉啊,要不就可惜了,现在国家级的动物本来就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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