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民俗——人生礼仪2
[size=4][b]生 育[/b][/size]长乐妇女怀孕,俗称“带身喜”、“大腹佬”。此时有诸多禁忌,如不食兔肉,以避胎儿豁嘴;忌伞入室、忌绿衣,以避难产;忌突发响声,避流产,凡此等等。产妇生育后,一般休养一个月,叫“坐月子”。孩子生下三天,要办“三旦”酒宴请亲友。娘家则要置办孩子用的衣裤、帽子、摇篮、被帐、玩具和产妇坐月子用的食物(活鸡、鸭蛋、糯米、红糖、黄酒等)等礼物,在办“三旦”当天上午送到男家(忌下午送),俗称“送鸡米”,以示祝贺。孩子满月,办满月酒,称“弥月之喜”。赴宴的亲友除送红包外,有的附带送些孩子用的玩具、童装之类的礼物。50年代后,一般“三旦”酒与“满月”酒合办,即不限于分娩后第三天,也不限于满月,只要安排适当时间操办即可。小孩周岁,更要设宴款待来贺喜的亲友,俗称“做晬”。外祖家需备孩子衣着、手镯、天官锁(项链)等首饰衣物。上述习俗,旧时长乐民间多限于生男之家。自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除少数农村沿袭旧俗外,多数城乡生男生女都一样操办。
[b][size=4]寿 诞[/size][/b]
长乐民间有给上寿老人(男60岁、女50岁为上寿)做寿诞的习俗。
[b]禳寿[/b]
寿诞日前夜,家族小辈送来寿烛,插在祖先牌位前点燃,并供奉三碗寿面(分别插三朵纸花)。过寿本人称“寿星”,端坐牌位前座椅上,接受族内小辈的致意,称“贺寿”。礼毕,合第饮宴
[b]祝寿[/b]
寿辰日,亲戚朋友登门送上寿烛、寿桃包、寿面、寿炮等,以示祝贺。有的送红包、贺匾、珠宝首饰等。近年还出现送戏或电影、评话等,增添喜庆气氛。是日午或晚,主人设寿宴款待祝寿者。
[b]避寿[/b]
做寿诞一开例,年年就都要举行。有的60~70岁长者为避免费力费时,在寿诞日前离家外出,不让亲戚朋友贺寿,俗称“避寿”。古稀之年多不避寿。
[b]送寿[/b]
俗称“送生日”,指已婚的女儿、孙女要为父母、祖父母寿诞送礼,有的送鸡面或太平面,有的送红包。长辈将寿仪收后,回赠以、糕等。
随着社会的进步,长乐人寿诞习俗逐渐简化,过寿者一般仅在早上吃一碗太平面,以示寿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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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ize=4]丧 葬[/size][/b]
长乐丧葬旧俗繁文缛节甚多,且铺张浪费。传统的葬俗有“送终”、“戴孝”、“入殓”、“守灵”、“安葬”、“伏山”等。
[b]送终[/b]
死者临终前,家人彻夜伺守,远出的子女或配偶,务必尽快赶回,聆听遗言。妻亡须即通知外家亲人,亲人未到不得入殓。
[b]入殓[/b]
死者临终时,亲属要为死者沐浴、梳头、更衣(穿寿衣)。寿衣一般穿上九下七或上七下五,多的达十多重,但都须单数,富有的人家用绸布裹尸,全身紧扎,叫做“殓”。入棺时,长子捧尸首,其余亲属扶持左右。入棺后,先盖棺虚钉,亲人到齐后再紧钉。人死异地,要就地收殓,收殓之日,请道士设醮“破地狱”,为死者超度脱罪。
[b]戴孝[/b]
长者寿终,晚辈戴孝,长子、长孙重孝,身披麻衣,腰系草索,头戴“五伦冠”,手执“孝子杖”。夫亡,妻全身孝服;妻死,夫不戴孝,臂围黑纱志哀,来吊唁的亲戚小辈或乡邻友好腰束白布带。孝子守制,足不出户,以黑纱缠臂,以示在制。50年代后,出现新风俗,用白蜡烛、挽联、花环吊唁死者,或者只送鞭炮一挂。
[b]守灵[/b]
死者丧后,在中厅设灵堂,供香火,每日早午晚,家人供奉面饭,俗谓“上汤”或“上饭”,兼以哭灵。每七天为一期,谓之“七”(男六天为一“七”,女及老者七天为一“七”),依次为头七、二七……逢“七”家祭或办佛事,设坛念经,超度死者(俗称“做功德”)。
[b]安葬[/b]
“七”满安葬,俗称“埋柴”或“上山”。送葬时,以锣鼓彩旗为前导,彩旗分白、蓝、红各色,以别孝男、孝女、儿媳等,亲人披麻戴孝相随灵柩之后。葬毕,男女均换穿吉服,系红带,送葬的已婚妇女穿红裙,列队回返,俗谓“回龙”。回到厅堂后再祭灵,全家向死者遗像跪拜或鞠躬。当日午、晚,死者家属设酒席宴谢送葬亲友近邻。现政府大力提倡丧事简办,鼓励火葬,一些带有迷信色彩的传统丧葬习俗逐渐废除。
[b]伏山[/b]
葬后第二天,亲属到坟地培土和烧纸祭奠,叫伏山。丧葬活动到此结束。
[b]附:航城镇琴江满族村丧葬习俗[/b]
满族村的丧葬习俗与长乐其他地方多有不同,其习俗主要有:
一、望恼
人死当日,由孝男请亲友来“望恼”(致哀),早晚哭泣一场。
二、送殡
送殡时在棺木上放两把扫把、一碗饼,棺尾向前。孝子身穿白衣袍(谓“满堂白”),头戴扁圆形麻帽,鞋贴麻布。
三、安葬
棺木尾向前入土埋葬。
四、回灵
葬毕回返时,孝子仍穿孝衣。送葬的妇女不着红裙。到主人家时,妇女扎红头绳;女儿、媳妇由白头绳改扎黄头绳。至此,丧葬活动告一段落。
五、伏山
葬后第三天亲属到坟地祭奠叫伏山,也叫拦山。是日,孝男、孝女同送殡时一样仍穿孝服上山,回返时脱去。
六、守孝
孝男、孝女要戴孝三年,三年内逢周年祭日上山祭奠时,仍要穿孝服,三年后才能“脱孝”。
[table=98%][tr][td][size=4][b]祭 祀[/b][/size]
旧时,长乐民间重祭祖。凡是大、小宗族聚居地,多建有祠堂或家庙,内供奉本族祖宗牌位。祭祖,一般在春秋两季,集全姓族众进行一次全族聚祭聚饮。供品由同姓族众各户轮流以宗族公产(称为祭田)收入备办。每逢重大年节或本家祖先诞辰忌日,则由各家入祠单祭,祭品由各家自备,但穷富有差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政府提倡移风易俗,祭祠聚祭聚饮之风已逐渐消失,但清明祭扫祖坟的习俗,仍沿袭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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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ize=4]乡规民约[/size][/b]
封建时代,长乐县一些单姓或二三姓聚族而居的小村落大都订有不成文的族规乡规,如禁止不孝顺父母,禁止奸盗邪淫,禁止乱伐公有山林;提倡和睦乡邻,拾遗不昧,互相关防流窜坏人;发生火灾须先协力扑灭,然后追究责任;有的宗族对不孝和乱伦者,对窃贼和失火事主定有示众和赔偿的民间罚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打破旧的封建宗族狭隘观念,族规一般不再存在,代之以具有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内容的乡规民约,如《护林防火公约》、《××村(居)民社会公德行为规范》、《爱国卫生公约》、《五好家庭公约》、《精神文明公约》等。90年代初期,中共长乐县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编写《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育》通俗讲话,其中收辑《长乐县村、居文明公约》、《长乐县村、居民社会公德行为规范》,并印发各行业单位,作为各村、居民必须共同遵守的生活行为规范。
[size=4][b]学艺习俗[/b][/size]
[b]传技[/b] 旧时,学徒投师学艺,要请人介绍或找证明人,立“投师字”或面约,其主要内容:在学徒年限(三至五年)中,要尊师从命,视师如父;要为师家做杂活;不准越师卖艺;出师后,要帮师工作一年至一年半。绝活绝技,师父一般只传内不传外;内授者,也只传儿子,不传女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建立起新的师徒关系,旧俗自然消失。
[b]尊师活动 [/b]长乐的土、木、石、画、漆、彩等行业素有尊师的传统,工匠们尊鲁班为始祖,每年都有祭鲁班的例俗。土、石等少数行业的工匠,还时有聚会(俗称“做福”)纪念鲁班先师,“做福”时间多在中秋,此日过后,学徒工取消午休。此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逐渐淡薄,不过,土、石行业工匠“做福”的习俗仍存。
[size=4][b]经商习俗[/b][/size]
[b]开市[/b]
旧时正月初一至初二,店不开门,市不出售。初三,种庄稼的农户,开始做农活。初四,商家开门营业(俗称“庄稼三、买卖四”),此日晨要烧香放炮,以祈“开市大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此俗逐渐消失。
[b]流动货郎担[/b]
流动货郎担,旧时多出现在偏僻山村或村隅,形式多种,有的肩驮,一般为布匹等;有的挑担,一般为小百货、水果、鱼鲜等;有的推车,一般为酱油、盐等。习惯上,售货者一般不叫卖,手执拨浪鼓或一串铜响器,不断摇动,欲购货者闻声上前选购。随着交通的方便,销售网络的健全,此俗明显减少。
[b]叫卖[/b]
肩挑或手提小食,走街串巷叫卖,此俗至今还有。
商业促销的方法。商家规定购买一定金额的商品,即可摸彩一券,并依等次领奖。旧时民间促销小额商品以“拔彩”定输赢,性质似赌博,不过彩头仅限于一串山楂或一条麦芽糖之类。此俗至今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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