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控制广告帖子(2008年beta)
近日家园的出现大量广告帖子严重影响家园的交流氛围,经版主讨论决定严格控制广告帖子
现特发此帖通知
1、凡是非长乐地区的广告一律删除或转移(家园收藏室)
2、删除或转移一切变相广告
3、不合法广告一律删除或转移
4、满足发广告的帖子应南山茶馆,标题一定要申明AD
5、管理人员以及对家友有特殊贡献的可以酌情予以放宽限制
6、特别情况可与管理或工作人员联系
禁止处理
1、1个广告帖的ID删除该帖
2、2~4处以一个星期禁止访问处理
3、5~9处以一个月禁止访处理
4、10帖以上永久禁止访问
以上通知即日生效,各管理人员严格执行
[color=red]ps:家园社区不接任何商业广告,承蒙厚爱,之前接到不少有关的信息,今日在此特别申明![/color]
[attach]8809[/attach] 支持:yxh4: 支持对家园有利的事情一定支持 支持,我爱灌水不爱广告(*^__^*) 嘻嘻…… 支持,绝对落实到位 [quote]原帖由 [i]熊哥[/i] 于 2008-8-29 15:09 发表 [url=http://www.clhome99.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89707&ptid=13173][img]http://www.clhome99.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支持,我爱灌水不爱广告(*^__^*) 嘻嘻…… [/quote]
好孩子:yct34: full support!!! 小语,就是要这样,果断,原则!呵呵!送花送花! 支持。支持。再支持 花贵我送草:yxh24: :yxh24: 我想知道 我的帖怎么了,,,找不到了,,,
是不是删了,,,,《〈长乐黑啊黑啊黑啊黑啊黑啊〉
我说的是真实的事情,,为什么不让大家知道,,
你也真黑 LS的那贴受到了政府的重视。。。 楼主,你的事件我个人觉得应该去大论坛,及境外中文论坛发,因为在长乐及福州发的话,很快就会被删掉,你原先发的帖子被长乐宣传部发现了,要求我们删掉,后来我们没有及时处理,论坛还被封了,经过协商最后才重新开禁的!希望能够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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