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级"捡钱包分钱"骗术 三个月骗得28万多元
捡钱包分钱的街头骗术屡见报端,但是张某某等4人“升级”了这种老掉牙的骗术后,在短短3个月时间内6次在长乐得手,骗走银行储户的银行卡和密码后窃走28万多元。日前,长乐市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捕张某某等4人。为容易得手“改良”骗术
张某某、廖某某、陈某某和王某某4人一直无业。经过商议,4人决定用学来的捡钱包分钱骗术骗钱。为了能更容易得手,4人对骗术进行了“升级”,预演过几遍后,他们走上了街头。
1月18日,张某某等4人进行踩点后,选择了作案地点。他们驾驶租来的一辆轿车来到长乐市金峰镇一家银行门口。 这时,女储户邱某某从银行取钱出来。张某某下车后迅速走到邱某某身前,故意将一个看上去很鼓的钱包掉落在地上,邱某某身后的廖某某和陈某某则扮演路人抢在邱某某前捡到钱包,并示意邱某某不要声张。待张某某走远后,廖某某、陈某某将邱某某骗上在路边等待的轿车商量怎么分钱。
不久,脸色慌张的张某某拦下轿车,声称自己是福州某公司工作人员,在路上丢失了公司给他的现金和银行卡,他怀疑是车上的人捡了他的钱包。车上的廖某某、陈某某和邱某某马上将捡到的钱包藏了起来,随后分别拿出随身携带的钱物和银行卡,表明自己的清白。
张某某立刻表示怀疑,他一边说廖某某等人可能把捡到的钱存到自己的银行卡上;一边用手机联系扮演银行工作人员的同伙,要求廖某某等人报上自己的银行卡卡号和密码,以便“查清”事实真相。
廖某某、陈某某和邱某某先后报了自己的银行卡卡号和密码。之后,廖某某、陈某某将自己的物品和“捡”到的钱包偷偷放到邱某某的包里,让她先替他们保管。
3个月内窃得28万多元
随后,趁邱某某不备,廖某某、陈某某用报纸调换了邱某某的钱物和银行卡。此时,张某某要求同伙随同他到福州帮他证明确实丢了钱包,而不是贪污公司钱款。廖某某、陈某某让邱某某先下车,等他们回来后商量分钱事宜。
邱某某赶紧下车,以为自己捡了个**宜。她连忙搭车回家,打开包就傻了眼,自己刚从银行取出的5万元现金和银行卡不翼而飞,而且“捡”到的钱包里根本就没钱。
张某某等4人盗走邱某某的5万元现金和银行卡后,用骗取的密码又从卡内窃取了7.8万元。
2007年11月至今年1月间,张某某等人用同样的手段,共实施作案6起,窃得6名妇女现金、手机、金器等钱物共计28.7万元。 呵呵不只捡到钱 还有的是捡到戒指啊 啥项链啊。。。。 真的是什么世道都有。。哎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yct10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