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重奖科技创新 重大贡献奖每人可获20万元
长乐市近日出台《科学技术奖励暂行办法》。在科技创新方面有重大贡献者,可获得20万元奖金。
奖项设置规定: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每5年评审一次,每次授奖人数不超过2名,每人奖金为20万元;科学技术奖每2年评审一次,设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同时,为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凡长乐市企业设立技术中心,通过国家级、省级和福州市级认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配套奖励3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国家级、省级认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配套奖励10万元和5万元。列入国家、省、福州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配套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获得省级、福州市级制造业信息化示范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奖励10万元和5万元。企业申报福州市科技型企业,新通过认定的给予奖励2万元。
据悉,长乐还专门设立软科学奖和专利权奖。
(福州日报记者 冯桦 范雄)